沪专项整治办〔2006〕0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19号)精神,各区县、各系统、各行业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信息畅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方式于7月25日前报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
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504室。电话:64150086、64150118,传真:64727368,邮政编码:200020。
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办公室(代章)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