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 1. 按要求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到各受理点领取或直接从市安监局网站下载) |
|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有批准发布的文件号,并加盖单位公章) |
|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按《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的批准文件(复制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
| 5.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附证书复印件,其他应培训的人员应列出考核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 6. 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且评价结果应明确给出被评价单位符合《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的十二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结论 |
| 7.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
| 8.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要求编写] |
| 9.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制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