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安监管发科〔2006〕147号
各有关单位和安全评价人员: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0月31日前集中组织实施本市2006—2007年度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继续教育的人员范围:持有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前(含)期满《资格证书》、需申请办理续期登记的安全评价人员。
二、参加继续教育的安全评价人员,于2006年11月10日之前将《本市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报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三、本次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本市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二OO六年十一月二日
(联系方式: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发科处,联系人:陈石灵,电话:23115285。
报名受理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童遂放,电话:64855322-275、13671678668。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上海安全生产网(www.shsafety.gov.cn) “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本市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通过tsf@LBS.51safe.com.cn 报送报名表(建议网上报名);
2、书面报名,直接填写《本市安全评价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传真至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传真:6485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