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字号 】   [发表时间] 2008-05-27【阅读:0
组织人事处(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会)

    处长:仇颖  副处长:张振东

    主要职责

    1.负责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任免和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干部培训、出国政审、干部档案管理及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局直属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培训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的制定;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开展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行风监督等工作;
    6.受理有关干部违纪的来访来电和信件,查处违纪案件;
    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8.加强对党员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领导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
    10.领导局系统工会的基层建设、民主管理;
    11.负责局系统劳模、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干部生活福利、休养、体检等工作;
    13.负责本市生产安全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

    人事处(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电子邮箱:shrs@shsafety.gov.cn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网络管理员E-Mail:shxb@sh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