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邬振伟 副处长:钱平
主要职责:
1.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安委会有关会议和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安委会决定或决议的情况;
2.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适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监管、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4.负责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工作;
5.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本市的实际情况,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组织开展定期的考核;
6.负责本市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水路交通安全及铁路运输安全等事故情况的定期汇总和综合统计分析;
7.负责安全生产专员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协调处 电子邮箱:shxt@sh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