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机构职能>>内设机构
【字号 】   [发表时间] 2008-05-27【阅读:0
监督管理二处

   处长:张耀庭   副处长:胡刚(正处级安全监察专员)  何金华

    主要职责:

    1.研究起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
    2.监督、指导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规范、督促检查区、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4.负责组织市局受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5.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装备、设施资源管理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推进非公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监督管理二处电子邮箱:shajr@shsafety.gov.cn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网络管理员E-Mail:shxb@sh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