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生产工作
5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
《国办通知》明确要求,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四个安全”,即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和公共场所安全。同时,要狠抓综合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从严执法,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国办通知》明确提出,要继续抓住煤矿这个重中之重,巩固发展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始终抓紧煤矿安全,保持高压态势,重点牢牢抓住瓦斯这个“第一杀手”。小煤矿仍然是“重灾区”,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防死灰复燃。
要深刻吸取胶济铁路“4.28”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针对一个时期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上升的严峻形势,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列车、线路、网络设备等的安全检查和维护;针对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后对安全运行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
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防患于未然。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对隐患排查要采取拉网式的办法,深查细找,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
拟订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近期安全生产
近日,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国办通知》精神拟订了通知,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及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保安全、促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本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领导要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主动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巡(检)查,抓准危险源,明确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加强薄弱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严格安全生产情况的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还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同时强调,要突出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三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四是严格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大对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和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整治力度;五是严防事故引发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六是加强汛期前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七是确保燃气使用安全;八是加强相关奥运场馆、设施的安全检查;九是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民航华东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近日,民航华东地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民航华东管理局设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同时下设办公室,并组织了五个督查组,计划对华东地区17家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空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机组飞行准备质量情况;飞机故障处理情况;机坪秩序整顿情况;危险品运输管理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规章落实年”部署落实情况等。督查形式采取持续督查与重点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注重深入一线,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督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