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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 2008-05-22【阅读:0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沪委办 [2004]5 号)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日常谈话制度

(一)日常谈话制度是局党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与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的制度。

(二)日常谈话主要内容:

1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局党组布置各项工作的情况;

2 、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3 、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搞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执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 、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和努力实践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5 、需要沟通交流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三)在正处长正式退休之前,由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一次谈话;在副处级以下干部正式退休之前,由局分管领导及组织人事处对其进行一次谈话。

(四)日常谈话也可应干部本人要求进行。凡干部本人向组织提出日常谈话要求的,应及时作出安排。

二、任职谈话制度

(一)任职谈话制度是提拔聘任干部或者因工作需要调任领导职务时实行的一种制度。由局党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对其进行组织谈话和任职廉政教育谈话。

(二)任职谈话的主要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关要求;

2 、向谈话对象反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

3 、干部廉洁自律,为政清廉的要求;

4 、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搞好主管、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5 、其他需要通过谈话提出的内容。

(三)任职谈话教育可采取个别谈话方式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

三、信访谈话制度

(一)信访谈话制度是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干部问题的信访件,对其中确需提醒注意或因匿名等原因无法查实的,从关心干部、了解情况的角度出发,同干部本人进行谈话的制度。

(二)信访谈话由收到信访件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三)信访谈话主要内容:

       1 、要求谈话对象说明情况;

       2 、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

3 、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就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必要时可要求对象作出说明并署名。

(四)信访谈话也可采取组织函询的方式,要求函询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四、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制度是局党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发现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教育的制度。

(二)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

(三)在组织考察、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议)或群众信访举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但不够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应进行诫勉谈话:

1 、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存在问题;

2 、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维护领导班子班子团结等方面存在问题;

3 、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廉政准则(试行)》和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问题;

4 、在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5 、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存在问题;

6 、在直接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问题,并在社会上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7 、在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职工根本利益方面存在问题;

8 、存在其他需要诫勉谈话的问题。

(四)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1 、向谈话对象指出所存在的问题。

2 、要求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 、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谈话对象限期作出对问题的认识及整改措施的书面报告,并送纪检监察或组织干部部门。

(五)经诫勉谈话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应追究其纪律责任或给予组织处理。

(六)诫勉谈话的记录和诫勉谈话对象的书面报告应妥善保管,按规定归档。

五、其他规定

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为日常谈话、任职谈话、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的承办部门。其职责是:

(一)向局领导提供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

(二)确定谈话内容,拟定谈话方案;

(三)落实谈话时间、地点并通知谈话对象;

(四)派员参与谈话并做好记录,填写《日常谈话登记表》、《任职谈话登记表》、《信访谈话登记表》、《诫勉谈话登记表》。

六、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日常谈话登记表》

      2 、《任职谈话登记表》

      3 、《信访谈话登记表》

      4 、《诫勉谈话登记表》

      5 、《退休谈话登记表》

 

 

 

 

 

附件: 1

日常谈话登记表

谈话

对象

姓名

 

政治面貌

 

单位

 

   

 

谈话情况

 

 

 

 

 

 

 

 

 

 

 

承办人意见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意见

局领导意见

谈话负责人

 

谈话参加人

 

记录人

 

谈话日期

 

 

附件: 2

任职谈话登记表

谈话

对象

姓名

 

政治面貌

 

单位

 

   

 

谈话情况

 

 

 

 

 

 

 

 

 

 

承办人意见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意见

局领导意见

谈话负责人

 

谈话参加人

 

记录人

 

谈话日期

 

说明:谈话对象人数较多时可另附纸

 

附件: 3

信访谈话登记表

谈话

对象

姓名

 

政治面貌

 

单位

 

   

 

谈话情况

 

 

 

 

 

 

 

 

 

 

承办人意见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意见

局领导意见

谈话负责人

 

谈话参加人

 

记录人

 

谈话日期

 

说明:谈话情况包括谈话原因、对谈话对象的要求、谈话对象的表态和要求

附件: 4

诫勉谈话登记表

谈话

对象

姓名

 

政治面貌

 

单位

 

   

 

谈话情况

 

 

 

 

 

 

 

 

 

 

承办人意见

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意见

局领导意见

谈话负责人

 

谈话参加人

 

记录人

 

谈话日期

 

说明:谈话情况包括谈话原因、诫勉要求、谈话对象的表态和要求、不同意见及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等

附件 5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机关退休人员谈话记录

 

拟退休人员姓 

性别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谈 话 人

 

谈话时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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