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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发表时间] 2008-08-05【阅读:0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办理机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楼市安监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23115317、23115319
申请对象:依法设立的企业(包括新设立)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申办条件:建设项目在申请进行设计审查前,必须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安全预评价。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
3.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4.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含主要附图和有关资料等)及安全专篇;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审批时限:30日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办理机构: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1楼市安监局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23115317、23115319
申办条件:建设项目竣工并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后,建设单位向原设计审查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下载);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
4.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
5.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6.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情况
7.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
8.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9.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时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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