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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发表时间] 2008-08-13【阅读:0
安全评价人员如何进行续期登记?

    续期登记是指登记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安全评价人员登记时使用的登记。续期登记应使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管理咨询中心制定的《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申请表》进行。填表时文本需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字处由签名人手工签写,字迹应工整清晰。登记时需将以下材料与申请表一并寄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受理初审: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如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毕业证书复印件、与从业机构订立的劳动(务)合同复印件。初审通过后再寄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评价管理咨询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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