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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 期 要 目
【要情通报】
● 市安委办要求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委员单位动态】
● 本市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 市质量技监局要求加强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区县工作交流】
● 闵行区建立小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星级管理机制
● 青浦区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信息速递】
● 本市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要情通报】
市安委办要求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严峻的形势,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二是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力量加强督促检查,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要采取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的方式,进行科学检查、细致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三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交通、公共集聚场所、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并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的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
【委员单位动态】
本市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提高本市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本市将对各类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化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切实履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本市化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安全设防能级。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范围主要是各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本市范围内各类化工企业。检查重点主要为生产、储存、使用管制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液氨的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和采用危险工艺(硝化、氧化、氯化、氟化、磺化、重氮化等)的化工企业以及部分重点区县和系统。
三、检查内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自查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四、检查步骤时间和要求。主要分为自查自改(10月10日前)、督促检查(12月10日前)、考核总结(12月20日前)三个阶段。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是制定计划,精心组织。三是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四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五是落实责任,综合整治。六是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七是专人负责,加强信息报送。
市质量技监局要求加强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做到“四不”
(一) 思想不懈怠。要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加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促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质量技监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
(二) 巡查不间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检查,切实做到巡查不间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消除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向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 值守不缺岗。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值班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值守不缺岗。要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完善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做到应急救援装备完好,应急队伍待命在岗,能及时有效应对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 措施不放松。要继续完善“加严督查、加严检验、加严管理”的特别措施,切实做到落实各项措施不放松。确保全市不发生“有重大影响事故”的目标,力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监控设备不发生事故。
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 与高等院校、中小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要对各区域内教育系统特种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做好定期检验工作,落实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完整性管理制度。
(二) 与开展“2008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相结合。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 与贯彻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相结合。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责任明确、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进一步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仍未治理事故隐患要密切跟踪,落实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 与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结合。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重点,重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公园、观光景点、游乐和娱乐场所、大型购物场所以及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各类危化气瓶,加大执法力度。
【区县工作交流】
闵行区建立小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星级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强化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小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守法、规范、诚信、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闵行区积极探索小企业安全监管有效方式,在前期开展小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级监管工作和标准管理达标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区小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星级管理工作。
具体做法是:安全生产诚信星级小企业评选范围原则上以A类小企业为主,坚持企业自主申请和街镇推荐相结合,参评比例不超过小企业总量的3%。按组织机构、基础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风险保障等六个方面,制订《闵行区安全生产诚信小企业星级评定细则》,分企业自评、街镇复评、专家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对参评小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度以积分高低来评定。平均分值在85分—89分的为三星级,平均分值90分—94分的为四星级,平均分值在95分以上的为五星级,评定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并颁发相应等级的星级标牌。为了确保小企业安全生产“星级”管理水准不走样,将针对不同星级的小企业不定期地进行复审、评估,如在授牌期间内发生1起生产安全重伤事故将予以降级,发生1起死亡事故即予以摘牌。安全生产诚信小企业星级评定工作将每年滚动进行,计划用三年时间,推动B、C类小企业逐级提升为星级企业,并形成企业自主管理、自觉规范、依法生产经营的良性运作机制,从本质上提升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青浦区加强校园安全建设
在青浦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青浦区校园安全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青浦区通过各种会议、专题报告、研讨会等途径,加强全区各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通过制作宣传板报巡回展出,组织全区学校、幼儿园领导到朱家角中学观摩消防演练,组织学生参加“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增长了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护自救能力。
二是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区教育局下发了《青浦区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和《青浦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每年与各校主要领导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校完成三级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台帐制和例会制,真正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治安防范能力。青浦区每年投入600万元为全区115所学校(含农民工子女学校)的门卫配备专业保安人员;每年出资近30万元为全区28所民工子女学校派驻专职督导员,督导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通过为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安装“110”紧急报警按钮,在学生宿舍楼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在各学校、幼儿园重点部位和场所安装了CK防盗报警装置等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学校技术防范体系。
【信息速递】
本市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 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有效加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8月28日,市金融办、市安监局和上海保监局联合召开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近年来,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矿山、运输、建筑、危化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有些责任企业缺乏赔付能力,往往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检查中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据统计,仅2005年以来,本市发生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84起,造成47人死亡,99人受伤或中毒。尤其是去年的“11.24”浦三路加油(气)站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人受伤,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配套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本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的一项积极举措。它是以被保险人因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而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安全生产的调节、监督检查和突发事故处置的积极作用,经过近二年的精心准备,本市拟在建立风险抵押金的同时,对本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逐步推行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参保的企业主要是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单位,约有8000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市万余家相关企业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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