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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安委办〔2007〕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趋于好转,但形势仍然严峻。临近岁末,生产任务繁忙,突击检修、施工等作业频繁,加之进入冬季,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对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等领域和企业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本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近期,辽宁、湖北、湖南、江苏、福建、山西等省市连续发生尾矿库溃坝、铁路隧道坍塌、烟花爆竹爆炸、施工机械坠落、加工作坊火灾、煤矿、瓦斯爆炸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安全发展的政治高度,针对本市和外省市的事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整改力度,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坚决遏制各类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二、继续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巩固和扩大隐患治理成果 自国办通知下发以来,本市各级监管职能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实现全程跟踪,全程指导,全程督查,确保整改到位。要实行重大隐患分级督办整改机制,治理一项,验收一项,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严防隐患酿成事故。对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产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责令关闭或退出。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一)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要认真吸取“11.24”加油(气)站爆炸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理。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一是要合理调整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布局,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向化工园区、工业园区集中的要求,对现有处于调整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所在区县政府要尽快制定搬迁方案,限期消除隐患。二是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安全状况、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检修、施工隐患排查等有关信息,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督导机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或需要整改的事项建立跟踪督查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进一步严格各项法定程序,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资金投入,依法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施停产措施,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四是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要求,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改善安全储存条件,淘汰规模小、设施简陋、无相关批准手续、安全环保设施缺乏等不符合安全储存条件的企业。 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抓紧落实进出本市危险化学品专用道口和与之相配套的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危险流动源的实时监控,完善长三角危险化学品联控机制。 渐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的防范和处理措施。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予以严厉打击。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冬春季节本市火灾隐患的特点、重点,继续扎实推进“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群租”房包括消防在内的综合整治,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改工作。要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重点工程工地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坚决防控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海事、港口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和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专业运输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以及今年以来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或事故超标单位。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性能的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既要组织各类运输企业根据客流量合理调整车次、船期、航班等,又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检查,搞好雨雪天气安全防范。道路交通部门要深入排查交通事故黑点,搞好督促治理,要会同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调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水上交通、作业管理部门还要开展以防风、防火、防雾、防碰撞为重点的安全整治,加大对超载、违规装载和超航区航行作业的查处力度。 (四)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定;要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要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重大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杜绝违章违规施工;对逾期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或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建设施工企业,要坚决撤销其施工资质证书。 (五)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要重点防止煤气中毒、管道泄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生产、供应、管道等主要环节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维护设施设备,制订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对燃气生产、储存、输配、供应、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巩固非法经营液化气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充装、销售液化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执法行动,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生产作业一线,深入工厂、工地,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及时发现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的演练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整治;索道、缆车、车船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各种游乐设施、设备等要确保达到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坚决制止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急方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要周密制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整合各类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灵敏、高效。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