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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28日,市政府成立了上海市安全工作委员会,由时任副市长黄菊任主任,倪天增、钱学中副市长任副主任,委员会领导成员由市计委、经委、建委、农委、市政府交通办、财贸办、市劳动局、公安局、卫生局、市人防抗震办、防汛办、上海海上安全监督局、市总工会、市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并下设三个领导小组: ⑴ 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负责防汛防台、防火、防空和抗震救灾工作。日常工作机构是市防汛办、市公安局消防处及市人防(抗震)办。 ⑵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铁路、水运、航空、市内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日常工作机构是市政府交通办、市公安局交通处。 ⑶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日常工作机构是市经委、市劳动局。 2004年6月11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更名为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由35个委员单位组成;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2005年2月23日,市政府决定调整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韩正市长任主任,杨雄、胡延照副市长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柴俊勇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翁祖亮、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吴春源、李德润、上海海事局副局长智广路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10月3日,市政府决定增补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孙建平、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张胜军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增补刘健、孙晓波、李传胜、张蕴杰、陈家华、赵月汀、侯文玉、顾弟根、陶渊、董熔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同时,增加武警上海总队、上海警备区、市气象局、市房地资源局、市信息委、市市容环卫局、市市政局、市民防办为市安委会委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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